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6月28日第1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参加推免的学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按培养方案,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其他科目不及格累计不超过1门次,且经补考后成绩合格。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非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6)“推免保”“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名额不分配至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主申报。申报“推免保”专项计划的学生,须经学院推荐,并参加学生处综合能力考核,按考核成绩排序确定推荐资格;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推荐资格。
(7)申请全球治理卓越本科生平台推免资格的学生,应通过平台申报,不得同时向学院重复申报。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因身体原因不宜在校学习。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起至9月9日17:30。
(2)申报材料: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或平台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2027年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推免申请表》)及综合素质证明材料。综合素质证明材料须送交至附件1《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最后一列的相应认定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二、学院审核
(一)学院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完成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成绩核算,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后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学院应在被推荐学生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件3)上签署意见,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凡进入推荐名单者(含各专项计划),须承诺不放弃推免资格。如有违约情况,则按违约人数等量核减该学院下一年度统考及推免生名额。
三、学院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负责人 |
1 | 9月9日17:30前 | 学生按《办法》要求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表》及综合素质分证明材料。 | 学生本人 |
2 | 9月11日中午12:00前 | 学院汇总学生的加分申请及相应材料,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审定。 | 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
3 | 9月11日中午12:00前 | 学院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分、综合素质分进行汇总、排序。 | 学院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 |
4 | 9月 11日前 | 学院将所需材料按《办法》要求交研究生院。 | 学院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 |
5 | 9月11日前 | 学院对被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 | 学院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 |
6 | 9月11日中午12:00前 | 学院在研究生招生系统上传总名单 | 学院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 |
凡被推荐学生存在成绩、排名不实、论文抄袭、虚报成果或奖项、冒名署名、提供虚假证明、隐瞒利益关系等情况,经举报查实的,一律取消其推免资格,并相应核减所在学院当年的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在汇总并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和推荐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学校推荐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其他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一是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二是在研究生入学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且仍在处分影响期内。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6562;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办公室电话:010-88817822;
(三)以上内容如有调整,以教育部文件或北外研究生院通知为准。本通知解释权归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26年9月5日